今晚一家三口到每週必去的外食店~甘泉X麵用餐,
剛開始享用時,服務生送上加麵後,德爺舉手向他說聲謝謝,
收回手時,不料,慘案就這麼發生~
手肘不小心碰到飲料吸管,杯子倒了,
杯子的上半部變成碎片躺在桌上,
而服務生將杯子屍體及冰塊清走後,就閃人,
只剩夫妻二人在哪拼命用餐紙吸飲料,
最後,服務生還默默地走過來將點餐單取走,
送回後,項目上就加了杯子費NT$85,也沒有多加說明。
買單時,只覺好笑,
但回家後的此時,愈想愈不對,
自己外食機會也不少,卻從沒見過客人打破要賠的咧,
只在連續劇中見過砸店後,阿尼已(大哥)豪爽的說:這攤算我的。
尤其,
1.店內並未說明:毀壞餐具照價賠償。
2.杯子的單價並無標示,85元是怎麼來的。
3.如果,服務生有協助將桌面清理乾淨,那我也付得甘願。
其實,爭的並不是85元,而是"該"或"不該"的理。
就這個喇叭杯,由直立橫倒後,就破了,材質也太遜了吧。
在GOHAPPY網站,6個NT$369。
(照片截自GOHAPPY網站)
點餐單多了一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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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破杯子的經驗我們也有 不過真的沒被收過錢 這間店真的很"特別" 而且好像應該跟客人說明一聲再收錢 不過如果是我,應該也是現場默默把錢付掉,回家再來生氣
嘿啊,我就是付完錢,回家才愈想愈不對。 不過,我在愛北大網站也有PO這件事, 有人回覆說~他也在這家店打破過玻璃,但是店家說沒關係。 厚~啊這是怎樣啊?
當然不賠...... 我多年前(小孩還小)有一樣的經驗..(小餐廳..忘了名字) 服務生別說立刻來清理,還立即倒一杯新的.. 前陣子在85度C 也是買飲料,一接手我轉身就被我弄翻了,雖然他是紙杯,.服務生也是說:我倒一杯新的給妳... 餐廳服務水平.從小處就可以看出來... 打破杯子碗盤在餐廳本是常有的事 那家可能因為要扣服務生的錢,所以轉嫁到你身上.... 去~~去討錢回來....
怎麼吳阿姨都遇到好店家,還會倒一杯新的,服務好優唷! 可是,吳阿姨,我是卒拉,不敢去要回來啦。 而且短時間不再去的原因是~ 把事情PO上網被認出來,而不是不爽。 這樣夠不夠卒拉。
店裡的客人打破碗,也沒請客人自費過呀>< 原來有這條規定呀~~下次歡迎打破收妳50就好Orz
應該請昏妹這位老闆娘給他教育一下。 話說昏妹是客人賠一碗賺一碗嗎? 那就買碗來給客人打破好了,客人賠50小昏賠25。 比碗粿好賺的唷!
好像比較少聽到打破是客人賠的 通常都是店家要自行吸收 不然 有些店家都會事先標示什麼東西很貴重 若打破才會請客人賠償 妳們遇到這家默默加上去的..給人感覺真的很不好 看要不要投訴消基會或水果日報?
印象中,打破要客人賠的通常都是百貨或生活用品類的商店, 餐廳部分只有聽過服務生打破要賠, 客人賠...還真是我遇到的第一遭。 投訴這方法,如果當下我有和他爭取過, 但店家還是態度不佳的堅持,才有可能用上。 只是,現在我是付完錢才想到其實可以不用付, 那就卒拉的PO網發洩一下就好了, 謝謝夫人的支持!
violet, 雖然妳賠了85元 但對方可是賠慘了 幫妳試算一下 一、之前網路上有提到,統計發現非常氣憤的消費者在一個月內,會向14到15人傾訴心中不滿, 一年之內會告訴40到45人,但是滿意的消費者,一年之內頂多會分享給五到六人。 以每人每年消費4次,而其中1/3 被妳影響而不再去消費計算,約有 45*4*1/3= 60 次/年。 二、妳近期當然不會再去消費,52次/年。 三、一加二等於60+52=112次/年,看妳的帳單1次消費約300元。 營業額損失:112*300=33,600元/年。 如何,與妳損失85元相比,會不會開始有點同情店家了 XD PS:一年告訴40~45人是平均值,我相信妳一定遠遠的超.......,我還真有點同情店家了,哈~
嘟爸~偶頭暈了啦! 你怎麼可以這麼清楚的分析呢, 太佩服、佩服了~
打破東西要賠 這不是基本常識嗎? 如果每個人心態都這樣 那店家虧都虧死了~沒理由客人打破東西就要店家自己吸收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