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晚一家三口到每週必去的外食店~甘泉X麵用餐,
剛開始享用時,服務生送上加麵後,德爺舉手向他說聲謝謝,
收回手時,不料,慘案就這麼發生~
手肘不小心碰到飲料吸管,杯子倒了,
杯子的上半部變成碎片躺在桌上,
而服務生將杯子屍體及冰塊清走後,就閃人,
只剩夫妻二人在哪拼命用餐紙吸飲料,
最後,服務生還默默地走過來將點餐單取走,
送回後,項目上就加了杯子費NT$85,也沒有多加說明。

買單時,只覺好笑,
但回家後的此時,愈想愈不對,
自己外食機會也不少,卻從沒見過客人打破要賠的咧,
只在連續劇中見過砸店後,阿尼已(大哥)豪爽的說:這攤算我的。
尤其,
1.店內並未說明:毀壞餐具照價賠償。
2.杯子的單價並無標示,85元是怎麼來的。
3.如果,服務生有協助將桌面清理乾淨,那我也付得甘願。
其實,爭的並不是85元,而是"該"或"不該"的理。


就這個喇叭杯,由直立橫倒後,就破了,材質也太遜了吧。
GOHAPPY網站,6個NT$369。
喇叭杯.jpg  
(照片截自GOHAPPY網站)

點餐單多了一項。
DSC09046.JPG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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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米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