儘管結婚已邁入第七年,
或許是潛藏的叛逆因子作祟吧,
對於除夕要回婆家吃團圓飯兼過夜這回事,一直耿耿於懷,
每年都為了是否要回去過夜而起爭執、鬧脾氣,
就算回去,也會藉著大年初二回娘家怕塞車,
而提早於初一回台北自個兒的家。


在我的想法裡,
沒有小孩時,除夕回婆家吃團圓飯過夜,理所當然!
但有了小孩後,大年初一再回去拜年就可以了。

在提出了這樣的想法後,得到的回答是~
不過夜,那就吃了團圓飯回台北,初一再回新竹。
我~很無言!


為何不習慣在新竹過夜呢?
原因一》
說實話,新竹家的硬體環境自己並不喜歡,
四層樓的分佈是這樣的,
一樓婆婆、二樓二哥和老公各一間房(其餘為空房),
三、四樓大哥一家四口住。
雖是四層樓的透天厝,但只有前後門見得著陽光,
老公的房間在二樓中段,全年不見天日,無人打理,
別說床單被套都是結婚至今都沒下水過,曬棉被更是天方夜譚了,
整個二樓就像個被灰塵湮沒的廢墟(因為二哥也在台北工作),
這樣的環境真的不適合小孩子活動!
PS.細心的朋友或許發現了~
二、三、四層不是應該三兄弟一人一層樓嗎?
沒錯,當初公公的確是這麼規劃的,
但隨著大哥結婚後購屋搬出、公公過世、賣屋後再搬回,
老公三樓有採光的房間就變成大哥的家了。
更讓人介意的是,當初公公提供的上百萬買屋贊助費,賣屋後就入大哥私囊了,
而老公在台北購屋,卻沒得婆家一分一毫的贊助,
只能夫妻二人揹著沈重的房貸過日子,
又豈會讓人有回婆家的念頭。

原因二》
新竹路途並不算遠,不像中南部,回去一趟不多住幾天還對不起自己!
為何要像得了強迫症一樣,要求一定要過夜呢?
如果不過夜,就連二天來回。
呿!真是夠了!
雖不遠但也不近啊,不用這麼密集來回吧。

原因三》
婆婆和大哥同住,大嫂是家政科畢業,家事一把罩,
煮飯由大嫂來,洗碗當然就由小的負責啦!
只是,大嫂家的用餐方式很繁雜,除了每人的餐具外,
另有筷架、裝垃圾的盤子再加上各自的湯碗。
第一次在婆家洗碗時,
面對疊起來足足有五、六十公分高的待洗碗盤,
著實大吃一驚!
除夕+初一下來,那量相當於自家一個月的量吧!

原因四》
回婆家相對大哥和善客氣的對待,大嫂的字字珠"譏",
如果不裝傻帶過,難不成要反譏回去嗎?
再相較二哥,有穏定交往女友,尚未考慮結婚,
過年只須抽一天去拜個年,就是很有禮數的女孩。

我想,如果,可以重來一次,我的選擇是~不婚!
不必揹負雙方家庭包袱,不用數著銀子過日子,
一人開心全家滿足,簡單過日子就足夠了!


或許有人會說~
那不能早幾天回去打掃嗎?
多洗幾個碗又如何?
面對聽不進的話,當聽不到就好啦!
如果把婆家當娘家,這些問題就不是問題了!

其實也對也不對,怎麼說?
因為在娘家,媽媽會捨不得讓女兒做,
再來,在家都沒幫養自己30多年的媽媽了,
更何況婆婆可沒養自己一天耶,
這樣對自己的媽媽又公平嗎!

所以,無論如何說,都會有矛盾情結存在,
婆媳相處如同母女或妯娌相處如同姐妹,
不能說沒有,只能說...很難!

幸好,婆婆沒有女兒,不然再加上姑媳,
嘿嘿~~那可能一年只回婆家一趟吧!


說了這麼多,
也不過是身為一個媳婦,任性的不想在婆家過夜,
就是不自在、無法像在自家般自由,
說是小心眼也罷,是叛逆也罷,
就請老公容許自己對這件事的堅持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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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米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